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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增值税征收管理问题的通知

各市、地、州国家税务局,矿区税务局,省局直属征收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增值税征收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3]439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级国税部门要完善工作流程,建立审核审查制度,明确责任,严格把关,防止不法分子利用管理环节的漏洞进行偷逃骗税,切实做好增值税征收管理工作。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增值税征收管理问题的通知

    甘肃省国家税务局
二○○三年五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