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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县改区新华书店增值税退税问题的通知

各分局、各市(县)国税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县改区新华书店增值税退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2]138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