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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贸(工贸)企业遗失出口货物增值税专用发票有关退税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津国税退[2002]29号 颁布日期:2002-11-06
颁布单位: 法规类型:增值税
所属行业:外贸企业 所属地区:天津 时效性:有效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贸(工贸)企业遗失出口货物增值税专用发票有关退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2]82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