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州、市国家税务局,矿区税务局,省局直属征收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期货交易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2]45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期货交易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通知
甘肃省国家税务局二○○二年六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