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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报废汽车回收企业增值税政策问题的批复
发文文号:津国税流[2002]5号 颁布日期:2002-02-06
颁布单位: 法规类型:增值税
所属行业:交通运输 所属地区:天津 时效性:有效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报废汽车回收企业增值税政策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2]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