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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计算机软件征收流转税若干问题的通知

各分局、县(市)局:

    现将辽宁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计算机软件征收流转税若干问题的通知》(辽国税一[2000]146号)转发给你们,请按本通知精神对软件企业进行一次清理,对在执行政策中存在的问题请及时反馈市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