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会计资讯
法律法规
初级职称
中级职称
注册会计师
管理会计师
继续教育
首页
>
增值税
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宣传文化单位出版物增值税优惠政策的补充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冀财税[2000]4号 颁布日期:2000-03-13
颁布单位: 法规类型:增值税
所属行业:文化教育 所属地区:河北 时效性:有效
各市财政局、国税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宣传文化单位出版物增值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字[1999]305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