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增值税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铁路运费进项税额抵扣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铁路运费进项税额抵扣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14号)转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