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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白银生产环节征收增值税的通知
发文文号:国税发[2000]051号 颁布日期:1999-12-31
颁布单位: 法规类型:增值税
所属行业:商品流通 所属地区:全国 时效性:有效
根据国务院关于白银管理体制改革的提示,现就白银产品有关增值税政策规定如下:
自2000年1月1日起,对企业生产销售的银精矿含银、其他有色金属精矿含银、冶炼中间产品含银及成品银恢复征收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