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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偷税行为如何确定偷税数额和补税罚款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皖国税函[1999]287号 颁布日期:1999-12-01
颁布单位: 法规类型:增值税
所属行业:行政事业 所属地区:安徽 时效性:有效
各市、地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偷税行为如何确定偷税数额和补税罚款的通知〉的通知》(国税函[1999]739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