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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增值税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增值税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1999]560号)转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各市应9月13日前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户数及所需防伪税控设置数量上报省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