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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饲料”注释及加强饲料征免增值税管理问题的通知

各市、州、县(市、区)国家税务局,省局石油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饲料”注释及加强饲料征免增值税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39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饲料”注释及加强饲料征免增值税管理问题的通知 (略)

    吉林省国家税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