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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对肠衣适用增值税税率的通知
发文文号:新国税流字[1998]76号 颁布日期:1998-12-24
颁布单位: 法规类型:增值税
所属行业:工业企业,商品流通 所属地区:新疆 时效性:有效
针对各地对肠衣适用税率所反映的问题,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农产品征税范围注释)的通知》(新国税流字[1995]89号文转发财税字[1995]52号文财税字[1995]52号中的有关解释,并经请示国家税务总局同意,对肠衣按照13%的税率征收增值税,请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