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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关于提高纺织机械出口退税率的通知》的通知

各地市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各有关企业: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1998]107号)《关于提高组织机械出口退税率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山西省财政厅
一九九八年九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