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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部分按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的特定货物销售行为征收率的通知
发文文号:皖国税发[1998]169号 颁布日期:1998-08-26
颁布单位: 法规类型:增值税
所属行业:商品流通 所属地区:安徽 时效性:有效
各地、市国家税务局,亳州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部分按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的特定货物销售行为征收率的通知》(国税发[1998]122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