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州、黔江开发区地方税务局,各区、市、县地方税务局,市局各直属单位:
现将财税字[1998]113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国务院有关完善小规模商业企业增值税政策的决定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希即知照。
附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国务院有关完善小规模商业企业增值税政策的决定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