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增值税
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对商业企业批发肉、禽、蛋、水产品和蔬菜的业务实行增值税先征后返政策问题的通知

    附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对商业企业批发肉、禽、蛋、水产品和蔬菜的业务实行增值税先征后返政策问题的通知(1998年3月20日财税字[1998]3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