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县市、涪陵市、黔江地区国家税务局,各区、市、县国家税务局,各直属单位: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流转税管理二司《关于检发金融保险业现行征税规定的通知》(国税流二函[1997]5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并遵照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流转税管理二司关于检发金融保险业现行征税规定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