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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原油管理费征收增值税问题的通知

各盟市、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原油管理费征收增值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6]111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