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陕西省国家税务局陕国税发[1995]178号《关于对我省烟草行业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重点稽核检查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省局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专用发票稽核检查工作,对所辖烟草行业专用发票进行重点稽核检查,并将烟草行业专用发票稽核情况写出专题总结报告,务于8月31日前书面报告市国税局流转税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