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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一九九四年一月一日前签订开发及转让合同的房地产征免土地增值税的通知
发文文号:内务税外字[1995]83号 颁布日期:1995-02-27
颁布单位: 法规类型:增值税
所属行业:房地产业 所属地区:内蒙古 时效性:有效
各盟市、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法字[1995]7号《关于对一九九四年一月一日前签订开发及转让合同的房地产征免土地增值税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