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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无船承运业务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

各市地方税务局:源自东奥会计在线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无船承运业务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6〕1312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
二O O七年三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