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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税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以清包工形式提供装饰劳务征收营业税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深地税发[2006]531号 颁布日期:2006-09-13
颁布单位: 法规类型:营业税
所属行业:行政事业 所属地区:广东 时效性:有效
各区局、各稽查局:
现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以清包工形式提供装饰劳务征收营业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6〕114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六年九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