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财政局 大连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辽宁省财政厅 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辽宁省农村信用社应收未收利息延期减除营业额问题的通知》
- 发文文号:大财法 [2006]482号 颁布日期:2006-09-13
- 所属行业:金融、证券、保险企业 所属地区:辽宁 时效性:有效
各区、市、县(先导区)财政局,市地税局各基层局:
现将辽宁省财政厅、地方税务局联合下发的《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辽宁省农村信用社应收未收利息延期减除营业额问题的通知》(辽财预[2006]365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六年九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