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营业税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呼和浩特市铁路局向职工销售住房征免营业税问题的批复的通知

各市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呼和浩特市铁路局向职工销售住房征免营业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5]334号)转发给你们,请知照执行。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
二○○五年五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