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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税
东莞市地方税务局转发省财政厅、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本市场有关营业税政策的通知
发文文号:东地税发[2005]22号 颁布日期:2005-02-21
颁布单位: 法规类型:营业税
所属行业:全行业 所属地区:广东 时效性:有效
各地方税务分局:
现将省财政厅、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本市场有关营业税政策的通知》(粤财法[2005]9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东莞市地方税务局
二○○五年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