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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地税局转发省地税局所转发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一年期以上返还性人身保险业务免征营业税的通知

稽查局,各分局、县(市)局:

    现将省地税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一年期以上返还性人身保险业务免征营业税的通知》(辽地税函〔2004〕340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辽地税函[2004]340号

          2.国税函[2004]1164号

    二ΟΟ四年十二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