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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俄罗斯航空公司驻华办事处收入征收营业税的通知

各区局、各分局:

    现将省地税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俄罗斯航空公司驻华办事处收入征收营业税的通知》(粤地税发[2004]187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俄罗斯航空公司驻华办事处收入征收营业税的通知(略)

    珠海市地方税务局
二〇〇四年八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