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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税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再担保机构免征营业税的通知
发文文号:深地税发[2003]244号 颁布日期:2003-04-07
颁布单位: 法规类型:营业税
所属行业:全行业 所属地区:广东 时效性:有效
各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再担保机构免征营业税的通知》(国税发[2001]37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
二〇〇三年四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