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营业税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交通运输营业税问题的通知[失效]

各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交通运输营业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2]292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