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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地方税务局 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停止执行军队系统若干营业税政策的通知》的通知

各地(州、市)地方税务局,矿区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停止执行军队系统若干营业税政策的通知》(财税发[2001]51号)转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