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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铁路部门运输收入集中缴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各地方税务局、各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铁路部门运输收入集中缴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115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铁路部门运输收入集中缴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2000年6月14日国税发[2000]115号)(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