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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国企业转让无形资产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各地方税务局、各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国企业转让无形资产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70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国企业转让无形资产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2000年4月24日国税发[2000]70号)(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