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营业税
甘肃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国家储备肉糖财政补贴收入免征营业税的通知》的通知

各地(州、市)、县(市、区)地方税务局,矿区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国家储备肉糖财政补贴收入免征营业税的通知》(财税字[1999]304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国家储备肉糖财政补贴收入免征营业税的通知(1999年12月31日财税字[1999]30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