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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金融保险业营业税申报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

各市、地、州国家税务局,省国税局直属分局、稽查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金融保险业营业税申报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 (国税发[2000]15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地将本地区的贯彻落实情况、存在的问题、改进意见以书面形式分别于2000年6月15日、10月15日前报四川省国家税务局(流转税二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