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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税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债转贷利息收入免征营业税的通知
发文文号:皖国税发[1999]152号 颁布日期:1999-08-10
颁布单位: 法规类型:营业税
所属行业:金融、证券、保险企业 所属地区:安徽 时效性:有效
各市、地国家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债转贷利息收入免征营业税的通知》(财税字[1999]220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