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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税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武装警察部队系统的建筑工程免征营业税的批复》的通知
发文文号:苏地税发[1997]105号 颁布日期:1997-06-10
颁布单位: 法规类型:营业税
所属行业:建筑安装,特定单位 所属地区:江苏 时效性:有效
各省辖市地方税务局,常熟市地方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直属分局:
现将国税函[1997]298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武装警察部队系统的建筑工程免征营业税的批复》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