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会计资讯
法律法规
初级职称
中级职称
注册会计师
管理会计师
继续教育
首页
>
营业税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浙益眼科诊疗中心免征营业税的批复
发文文号:浙地税一[1996]62号 颁布日期:1996-11-04
颁布单位: 法规类型:营业税
所属行业:特定单位 所属地区:浙江 时效性:有效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外税分局:
你局浙地税外税[1996]3号请示悉。经研究,对浙益眼科诊疗中心为眼科病人提供医疗服务所取得收入,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第六条第三款规定免征营业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