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林区、县(市、区)地方税务局:
为规范全省地方税务行政处罚行为,维护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和其他税务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省级行政执法机关开展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的通知》要求,省地方税务局、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联合制定了《湖北省地方税务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规则》(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〇年七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