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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税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河北省煤炭资源税适用税额标准的通知
发文文号:财税[2006]137号 颁布日期:2006-09-15
颁布单位: 法规类型:资源税
所属行业:工业企业 所属地区:全国 时效性:有效
河北省财政厅、地方税务局:
经研究决定,自2006年9月1日起,将你省煤炭资源税适用税额标准统一提高至每吨3元。
请遵照执行。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二○○六年九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