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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税
东莞地方税务局转发省财政厅 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广东省煤炭资源税税额标准的通知
发文文号:东地税发[2006]60号 颁布日期:2006-03-08
颁布单位: 法规类型:资源税
所属行业:特定单位 所属地区:广东 时效性:有效
各地方税务分局:
现将省财政厅、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广东省煤炭资源税税额标准的通知》(粤财法〔2006〕6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