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财政局、地方税务局:
现将《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广东省煤炭资源税税源标准的通知》(财税[2005]171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地方税务局二00六年一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