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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内蒙古自治区煤炭资源税税额标准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地方税务局:

    经研究决定,自2006年1月1日起,将你区煤炭资源税适用税额标准统一提高至每吨3.2元。

    请遵照执行。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二○○五年十二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