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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税
西安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资源税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义务发生时间的批复》的通知
发文文号:市地税发[2003]39号 颁布日期:2003-02-16
颁布单位: 法规类型:资源税
所属行业:全行业 所属地区:陕西 时效性:有效
市地税各分局、稽查局,各县地税局:
现将陕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资源税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义务发生时间的批复》的通知(陕地税函[2003]2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