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会计资讯
法律法规
初级职称
中级职称
注册会计师
管理会计师
继续教育
首页
>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发生产企业外购产品出口试行免抵退税企业名单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豫国税函[2008]377号 颁布日期:2008-11-13
颁布单位: 法规类型:
所属行业:工业企业 所属地区:河南 时效性:有效
各省辖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发生产企业外购产品出口试行免抵退税企业名单的通知
》(国税函〔2008〕862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OO八年十一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