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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6年出口退税申报系统版本升级的通知

各出口退税企业:

    为做好2006年出口退税工作,根据近期出口货物退(免)税政策、管理办法的调整情况,按照国家税务总局进便函[2006]007号以及市局有关通知的要求,对现行的出口退税软件系统进行升级。具体事项如下:

    一、新版软件的发布本次升级包括《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8.0版》、《生产企业免抵退税申报系统6.0版》

    二、各出口企业可采用以下方法取得新版申报系统。

    各出口企业登录出口退税申报系统技术支持网站(www.taxrefund.com.cn)免费下载新版申报系统软件。各企业必须做好现用版本的“系统数据备份”,安装新版本后,将备份数据由“系统备份数据导入”至新版本。

    三、由于《出口退税审核系统》同时升级为6.0版,因此为保证出口退税审核工作的正常进行,各出口必须于2006年2月出口退税申报前完成升级软件的安装工作,并使用新版本进行申报录入工作。

    四、由于次此软件升级内容变化较大,各企业应严格按照相关变化内容进行操作,注意新增加的管理功能,以便更好的做好出口退税的申报工作。

    特此通知。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直属分局
2006/0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