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时间」20050802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国家税务局、各地、州、市国家税务局:
为了贯彻落实全国进出口税收工作会议精神,认真总结我区出口退税机制改革工作,进一步做好进出口税收各项工作。区局决定召开全区进出口税收工作会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会议内容
1、传达全国进出口税收工作会议精神;
2、总结和部署进出口税收工作;
3、讨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出口货物退(免)税工作流程》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产型集团公司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办法》等文件;
4、讨论全国进出口税收工作会议相关文件。
二、 参会人员
各地、州、市国税局分管进出口税收工作的局领导,进出口税收管理科科长或分管科长、业务主办各1人。并请区局办公室、法规处、流转税处、征管处、所得税处、国际税收管理处、石油税收直属局、稽查局各一人参加。
会议时间及地点
会议时间:2005年8月1日报到,2日至3日开会。
会议地点:昌吉州国税局惠普宾馆
联系人员及电话:张永君 0991-2659999-65023
任文霞0994-2364875 13119009880
陈 沪 0994-2364876 13319004567
请各地将《全区进出口税收工作会议参会人员报名表》(详见附表)于7月27日前电传区局。
联系人:张永君 传真电话:0991-8813248.
区局参会人员请于8月1日下午17:00时在华瑞大厦门口统一乘车。
自治区国税局
二00五年七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