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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降低钢材产品出口退税率的通知
发文文号:闽财税[2005]43号 颁布日期:2005-05-17
颁布单位: 法规类型:
所属行业:工业企业 所属地区:福建 时效性:有效
各市、县(区)财政局、国家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降低钢材产品出口退税率的通知》(财税[2005]73号)文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国家税务局
二〇〇五年五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