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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成套设备及大型机电产品退税问题的批复》的通知
发文文号:沪国税进[2004]9号 颁布日期:2004-02-22
颁布单位: 法规类型:
所属行业:行政事业 所属地区:上海 时效性:有效
各区县税务局,各财税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成套设备及大型机电产品退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4]102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二OO四年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