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及常熟市财政局、国税局、张家港保税区国税局,省国税局直属分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出口货物退税率的补充通知》(财税[2003]238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出口货物退税率的补充通知